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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法律定義):是男女雙方之間基於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相互傾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身伴侶的一種強烈的、純真的、專一的感情。』

剛剛看到的一段話
雖然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真的有這個定義
不過,我相信這應該是很多人對於「愛情」所給的定義吧

已經不記得了,也憶不起來是和誰了
討論到,關於愛情,關於愛情裡的性別

回頭看看過往,想不起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認識了那些事情
我開始聽說、接觸、瞭解,那些看似不應該的感情
又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研究、探討、分析,那些感情背後維繫的力量與信念
依稀記得,在很早很早的時候,我就一知半解了
也許不是很清楚不是很明白,可概略的模式遊戲我也略知一二了
所以我說,我懂得比別人早
但那又如何,就因為懂所以才能學會保護自己

我,不單純也不純潔
我,看過碰過也接觸過嘗試過

但,我有絕對的底線,除非我願意誰也突破不了 
雖然在我身上看不見,無暇,而我也從不選擇隱瞞
然而我還是抱著天真的信念
天真的去認為,世上總會存在一個,能全然接受的人
只可惜,喪失單純的自己,縱然天真的去相信,也只是,天真的

從來我都不認為愛情這東西有什麼強大的魔力
因為活在現實的生活裡,一定要面對的就是現實 
 

『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想這是句大家都不陌生的話
愛情不是沒有魔力,只是當被現實逼迫到一種邊界時,在強大的力量都會變調的
『離開,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太愛』
這一句話,在很多人看來是一種藉口
既然相愛為什麼不能勇敢的去爭取、相守
可這句話在我看來,卻是那麼的能理解
都說,愛情是不能強求,但愛情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一對一剛剛好的,有人幸福就一定有人難過
雖然,不可否認的是有些時候那些自以為事的認為,的確都只是一場誤會
但有些時候,離開,是必然的道路
因為,人都是自私的
與其愛著、相處著,卻是無盡的無奈與疲憊,那不如放棄吧~
也許你會恨我,也或許真的鬆了一口氣,至少,我都會住在你心裡的一個位置,不是嗎?
不是不相信對你的愛與你對我的愛
只是,未來太過遙遠,所以我不願去賭
賭一個誰也不能保證、誰也不清楚的未來 

未來,太過遙遠,我只想再現在,能看見你真心的笑容
即使給你笑容的人不是自己

也許這樣的感情太過卑微,卻沒有人能說他不夠深刻
只不過,這樣的人分為兩種
一種,是極盡所能的散佈宣揚他對他的卑微,彷彿全世界都感受到他的可憐為他抱不平
一種,是用盡力氣告訴自己告訴他人沒什麼,彷彿他一點也不愛他一點也沒陷入那愛情
第一種,我想那樣驚天地泣鬼神的哭訴應該不會有人去懷疑"他愛他"這樣的一份感情吧
只是,老實說,我卻也無法打從心底去相信他有真的那麼的愛他
或者應該說,他,的確是愛他,但他更愛的是"愛著他的自己"
而另一種,或許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一個無情的人,因為感受不到他愛他的味道
在那平靜的敘述裡,不得不去懷疑,他,真的愛他嗎?或者那不過是他打發人生無聊的一場遊戲
只是,如果能讀懂他眼底一閃而過的失落,也許就能稍稍體會,他給他的愛

現今的社會,在不知不覺間呈現了,速食愛情
愛情,廉價了
覺得不錯,就追;覺得有趣,就認識
發現不好,就分;感到無趣,就離開
來的快,去得也快
開始的濃濃烈烈,結束的也風風火火
或許,多嘗試總是會發現適合的
但這樣的遊戲,賠進的多少東西,或許,沒有人知道

浮華的世界,看過了很多很多,說著愛與不愛
我想很多人都忘了,話,其實是最不能相信的一種東西
不然,怎麼自古就有了"口是心非"這麼一個成語

從來我都不認為,性別,會是一個問題
如果,只是要牽涉關於,愛情本身
「愛,是一個人的事」
所以你愛上誰,是男是女,只是屬於你自己的心,自己的決定,無須去在乎其他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
所以,不管你愛上了誰,只要他也是同樣的愛你,那一切也不會是任何的問題
只是
 「公開的愛情,屬於所有你們身邊的人」

所以,不再是你們開心就好
這個社會,除了對於年齡、身份、財力等等等的背想懸殊不大的"男女"戀情基本上不會抱著鄙夷的眼光外,其餘的,都是那些所謂的"不正確"
然而,不能被公開的愛情,不能被自己在乎的人接受祝福的愛情,很痛苦
所以,即使再相愛,現實的無力是消磨那愛情力量的最佳武器
最後的最後,或許都會選擇一個,能被接受能被祝福看似幸福的愛情
但只有自己最清楚,在哪一段愛情裡的自己,最真實

很多人跟我說過「我真的很愛他,愛到我真的不能沒有他」
嘴裡說著安慰的話,也只能說著,然而心裡是微笑的
但卻是笑,太傻太天真,沒有誰是沒有了誰就活不下去的,就算有,那也只是因為自己放不過自己

人,都是擁有修復能力的
失去愛情,也許很苦,卻絕對有辦法將它消化
遺忘、塵封、懷念、釋懷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處理方式
所以,其實沒有那些"活不下去"的道理,只是看自己如何處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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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yfairy0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